父亲和母亲在教育的过程中要达到默契,主要是为了达到互补的效果。 有4条遵守的原则: 其一,发展良好的夫妻关系,共同创造适合孩子成长的家庭氛围,在处理夫妻关系中的任何问题时都必须保证孩子的权益。 其二,充分发挥性别角色功能,在各司其职中随时注意自己的性别角色示范作用。 其三,要互相补台,不要拆台,不要因意见分歧在孩子面前顶牛,也不要两个人同时站在孩子对立面,一唱一和地数落孩子,使孩子陷入无助的恐慌。 其四,防止比萨斜塔现象,即小家庭亲情关系向母性倾斜,在子女教育中出力多的妈妈,不要当着孩子的面随意诋毁爸爸对孩子的关爱之心。 淄博心理咨询 (责任编辑:www.exinli.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