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恋是青春期或青春期之前的少男少女所产生的过早恋爱的现象,一般发生于20岁之前。这个时期,由于年龄局限、涉世不深,缺乏必要的思考能力,而更多的是跟着感觉走。感觉到异性的突出表现及特长,如学习好、长相好、有特长等,往往都会使他(她)们产生倾慕之情。这时如果把握不住自已,便会走进情感误区,产生早恋。 有位作家说过,早恋是一朵带刺的玫瑰,我们常常被它的芬芳所吸引,然而,一旦情不自禁地触摸,又常常被无情地刺伤。 一、早恋的特点及类型 早恋是指未成年男女过早建立恋爱关系的行为。年龄在18岁以下的青少年和中学生谈恋爱,属于早恋行为,是不可取的。 青少年早恋行为有以下几个特点: 1、朦胧性。早恋的青少年对于早恋关系的发展结局并不明确。他们主要是渴望与异性单独接触,但是对未来组建家庭、如何处理恋爱关系和学业关系、如何区别友谊和爱情都缺乏明确的认识。2、矛盾性。有早恋关系的青少年内心也充满了矛盾,既想接触有怕被人发现,早恋的过程中愉快和痛苦并存。3、变异性。早恋关系是一种充满变化、极不稳定的感情关系。青少年之间一对一的早恋关系缺乏持久性,一般不会持续很长时间。4、差异性。青少年的早恋行为具有明显的差异性。在行为方式上,有的青少年的早恋行为十分隐蔽,通过书信、电话等方式来传递感情,但也有的青少年很公开,在许多场合出双入对,俨然像一对情侣。在关系程度上,大多数有早恋关系的青少年的主要活动是在一起聊天,交流隐秘的感情,从人际关系来看,还没有超出正常的关系。有的则关系发展的很深,除了谈论感情以外,甚至发生性关系。5、不稳定性。青少年生理和心理正处于一个急剧变化的过程中,变化很大。他们的理想、志趣、爱好、性格等往往会发生变化,从而引起爱情的变化。而且,恋爱越早,离结婚之日越长,例如15岁时开始谈恋爱,到近结婚之日也有近10年,在这近十年的时间里,男女双方的情况都会有很大的变化,而每一种变化都可能影响到爱情的巩固和发展。因此,早恋成功,能够永结同心者甚少,白头偕老的人往往不是早恋的对象,早恋时所说的“永远爱你”往往是一种天真幻想和难以实现的空话。更多相关资讯请搜索淄博凤凰青少年心理咨询中心(www.exinli.net)或点击网站地图进入相关专题 (责任编辑:www.exinli.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