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认识,着重疏导,不可盲目地批评和粗暴地扼杀 早恋通常意义上是指发生在生活、经济上还不能完全独立,同时又比法定结婚年龄小很多的青少年这一特定群体里的恋爱行为。对待这个问题的态度只能是积极疏导和适当限制,而不是盲目地批评和粗暴地扼杀。否则很可能造成孩子逆反心理或恐惧心理,导致不能正确处理和异性之间的关系,从而为以后的恋爱、婚姻埋下了隐患。 “单纯地表示好感其实不值一怪”,很多老师如是说,这样的交往不像成人般复杂。但在小学生的头脑中那种朦胧的两性概念,却能导致他们做出“出格”的行为。因此,面对中小学生“早恋”行为,老师(尤其是班主任)和家长都应该加以恰当的引导,告诉他们什么是健康的“爱”。 二、家校联合,加强沟通,生活和感情上给予尊重和关爱 在发生早恋的中小学生中,绝大多数都涉及问题家庭。有的家庭父母离异,有的家庭存在暴力,有的家庭婆媳关系紧张,等等。这些家庭的孩子在生活上享受不到家庭成员之间的宽容和关爱,感情上缺乏温暖和尊重。大人们疲惫于生活,繁忙于工作,没有时间去关注孩子的需要,忽视了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的生理和心理的发展问题。于是,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长大的孩子就非常渴望有人分担他(她)的心事,有人给予他(她)理解和抚慰,而此时,情窦初开的异性同学就成了最好的倾诉对象。 老师和家长往往把孩子发生早恋视作洪水猛兽,批评训斥是家常便饭,辱骂痛打也大有人在。青少年学生的人格还处于相对不完善阶段,老师的批评、父母的责骂、学习的压力都会成为他们幼小心灵的天平向同龄异性倾斜的动力。因此,对于孩子发生的早恋行为,老师和父母们首先要做的不是对孩子的训斥和打骂,而是应该反省自身在日常的生活中是否经常和孩子沟通,是否给予了孩子足够的尊重和温暖。当孩子把老师和家长当作自己的朋友,什么心里话都愿意和他交流时;当老师和家长成为孩子亲密的朋友,成为他们信赖的人,能理智地帮助他们分析利弊时,早恋的害处就不会很严重了。 三、开展活动,友爱互助,积极倡导同异性的健康交往 在青春期对异性产生朦胧的好感甚至在一定程度上的“单相思”,这可能是我们每一个人都曾经有过的共同经历,这也是一种正常的心理过程,所以,我们在处理这个问题时,不能把学生的这种思想倾向过早地定义为早恋。一般情况下,这些学生当初仅仅表现为交往过密而已。但是,由于我们的老师和家长把他们视作大逆不道、伤风败俗,过分严厉的批评和苛刻的责骂,一下子就会把孩子吓坏。在他们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下,老师和家长的行为往往促成了孩子的早恋。因此,在早恋问题的处理上既要提高警惕,又不能失之过严。 预防早恋现象的发生仍然是开展针对性的集体活动,在活动中体现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精神,积极倡导孩子们同异性伙伴之间的健康交往。有很多事例以及调查结果表明,广泛的、有距离的同异性伙伴的交往有助于满足他们对于异性的专注与好奇,能够减少“早恋”的倾向。 更多相关资讯请搜索淄博凤凰青少年心理咨询中心(www.exinli.com)或点击网站地图进入相关专题 (责任编辑:www.exinli.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