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岁的时候,苏珊·艾洛伊·辛顿(Susan Eloise Hinton)感到快要被生活憋死了。 那是1960年代的美国,到处动荡不安。肯尼迪总统就是在1963年遇刺的。辛顿住在美国南部俄克拉荷马州的陶瑟(Tulsa),这是个枯燥乏味的石油城市。在她上的中学里,精力无处发泄的孩子们组成了两个帮派,天天喝酒打架,乌烟瘴气。辛顿看不惯身边的一切,于是开始不停地写小说,只为了把自己从泥沼中拔出来。十六岁的时候,她完成了第一本小说《局外人》(Outsider),书中写的就是两个少年黑帮之间的仇恨。出书的时候,出版商建议她把名字改为中性的S. E. Hinton。一本关于男孩子残酷青春的小说,如果让人知道是出自一个小丫头之手,肯定会受到鄙夷。 这本书一炮打响。有的学校和家长觉得书中暴力的成分太多,应该列为禁书,但大多数学校和孩子都非常推崇此书。1983年,这本小说被《教父》的导演佛朗西斯·科波拉(Francis Ford Coppola)看中,改编成了电影。演员包括汤姆·克鲁斯、托马斯·豪韦尔(C.Thomas Howell,演过科幻片《世界大战》中的Herbert博士)、罗伯·劳威(Rob Lowe,演过《白宫风云》《超时空接触》)、马特·狄龙(Matt Dillon,演过《迷幻牛郎》《爱的机密》)、帕特里克·斯威茨(Patrick Swayze, 演过《人鬼情未了》)、拉尔夫·马奇奥(Ralph Macchio,演过《龙威小子》系列)、戴安·莲恩(Diane Lane,曾是和波姬·小丝、詹妮弗·康纳利齐名的青春玉女明星)等。那一年,汤姆·克鲁斯二十一岁,豪韦尔十九岁,劳威十九岁,狄龙十九岁,马奇奥二十二岁,莱恩十八岁。 我把这本书推荐给那些自己觉得英语水平不够好,但是又想试试读原著的孩子们。这本《局外人》很容易上手。估计这可不是辛顿故意装的,她在写这本小说的时候,词汇量真的没有那么多,是使了吃奶的劲憋出来的。 “小时了了,大未必佳。”有那么一段时间,这句话在辛顿的身上应验了。中学毕业之后,她进了陶瑟大学读书(要在中国,肯定是去清华了)。在经历了耀眼的明星生活之后,辛顿突然发现,自己什么也写不出来了。好在她有个支持自己的男朋友。她的男朋友说,这样吧,你也不用管能写出来啥,反正每天必须写两页,每天写两页纸又不会把人写死,写成啥算啥。辛顿写不出来,她的男朋友就在旁边陪着她,不许她出门逛街、看电影。 于是,辛顿断断续续地又开始写,最后写出来第二本小说《昨是昨,今是今》(That Was Then, This Is Now)。这本小说跟《局外人》有连续性,还是那个中学,还是一群孤魂野鬼般游荡的半大小子,《局外人》中的人物也有不少出现在《昨是昨,今是今》中。 这本小说的情节并不复杂:布莱恩和麦克是一对情同兄弟的好朋友。麦克父母双亡,从小就寄养在布莱恩家中,跟布莱恩的妈妈、布莱恩三个人相依为命。有一天,布莱恩遇到人生中最艰难的一个选择。他在麦克的床底下发现了一袋毒品。布莱恩的母亲生病住院,家里缺钱。布莱恩在超市找到一份零工,但麦克却是在外边偷东西、卖毒品。 布莱恩打电话报了警。 麦克回来了。他看到布莱恩手里拿着那袋毒品,不过,他并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妈妈生病,家里缺钱,我卖毒品挣点钱有何不可?布莱恩觉得自己的生活处处不对劲,他想改变自己的命运。麦克却完全不同,他从小就学会了与命运和解。生活在贫民窟,就适应贫民窟里的生存法则。他做一件事情,没有正确与错误之分,只有被抓住和不被抓住之分:只要不被抓住,那就不是错事。人总要生存啊。看到布莱恩表情痛苦而凝重,麦克说,好兄弟,如果你不想让我卖毒品,我不卖就是了,我听你的。 但是,一切都晚了。布莱恩告诉他,自己已经报警了。麦克感到错愕,接着苦苦求情,直到警察把他带走,他都无法理解,自己的好兄弟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布莱恩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他是为了帮助麦克?麦克被关进监狱之后,他这一生都要被毁掉了。布莱恩后来去看麦克,麦克冷冷地说,我本来是不想见你的,见你只有一个目的,我想看看自己见到你之后,是否还是恨你。监狱的生活把他从一个狡猾而无知的孩子,变成了一个狡猾而世故的罪犯。布莱恩认真地想过没有,麦克今后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 他是出于激愤?布莱恩交了一个女朋友,叫凯西,两个人经常谈论未来如何如何。凯西有个弟弟,绰号叫M&M。M&M是个很乖很老实的孩子,后来离家出走,跟一群嬉皮士混在一起。人家给他大麻,他就吸大麻,人家给他致幻剂(LSD),他居然也吸致幻剂,吸了之后就想跳楼自杀,神志从此不清。布莱恩恰好发现,麦克就是卖毒品给这些嬉皮士的。看到M&M和过去判若两人,布莱恩心痛不已。但是,惩罚麦克能够拯救M&M吗? 麦克被警察带走之后,布莱恩情绪一落千丈。当凯西出于好意想安慰他的时候,布莱恩冷冷地拒绝了。凯西也跟他分手了。布莱恩只剩下自己的痛苦和烦恼,自己和自己的内心搏斗。 布莱恩为什么要这么做? 书中有一段话。当布莱恩和麦克一起聊天的时候,麦克说: “就像我们当年打群架的时候,那是多么的重要。打赢还是打输,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事,还有那么多的哥们。我们就像兄弟一样,不只是你我,我们大家一起就像一个人。那时候,我们肯为兄弟送命,现在一个一个好像都溜走了,那时候我们可是肯为兄弟送命的呀。” 他无限怀念地说: “难道你就不怀念过去那个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小帮派吗,想想以后就没有帮派了,真是有点伤心。” 布莱恩说:“这可能也是好事。当你自己的人格成长起来,你就不再需要一个帮派为你撑腰了。” 麦克叹了一口气说:“是的,但这是不一样的。到底哪里不一样呢?” 布莱恩说:“不一样的地方在于:昨是昨,今是今。” 这就是布莱恩为什么会这样做的原因。 他想要成长,他必须蜕变。他不愿意再停留在过去,他想把跟自己的过去相连的东西都抛弃。如果他没有告发麦克,没有离开凯西,生活还会和往日一样继续,但他的心已经不在那里。但是,他已经留不住了,什么都留不住他了。他的灵魂会飞走,尽管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想飞到何处。他惟一知道的是,不能再在这里停留。 成长的蜕变,看似如蝴蝶出蛹一样,把丑陋的茧留在原地,自己就能翩翩飞走。没有那么容易。你和你的过去是紧紧地连在一起的,血肉相连。如果你想要挣脱出去,一定是要撕裂自己的肉,流走自己的血。当你从过去的自我中爬出来之后,你必定已是遍体鳞伤、血肉模糊。这就是成长的残酷现实,这就是青春的丑陋本色。 辛顿说,有的读者告诉她,读完《昨是昨,今是今》,气愤地把书砸在墙上。这就对了。那些读起来自鸣得意的青春小说,讲的都是少年的叛逆。叛逆是这个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你年轻,你没有任何人生的负担,你不需要历史的包袱,你只需要相信自己是对的,而事实上,当老一代都枯萎和凋谢之后,只剩下你这一代了,你做什么都是对的。 对抗这个世界很容易,但对抗你的过去,对抗你自己,背叛你的过去,背叛你自己,就没有那么轻松了。 所以,厄普代克说:“成长就是背叛。没有其他的道路。没有离开,就没有到达。” (责任编辑:www.exinli.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