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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长春304案件悲剧看人性之泯灭

时间:2013-03-06 09:10来源:www.exinli.net 作者:凤凰心理 点击:
    吉林长春,3.4号,仅2个月大的婴儿,甚至连对这个世界都没有什么记忆,就被一双邪恶的手结束了自己短暂的人生旅途。

   这件事的残忍性、人性缺失、扭曲的确到了让人无法容忍的地步。一个仅两个月大的婴儿,居然能下得了手?恐怕就是畜生、野兽也不至于此啊!我们在强烈呼吁严惩凶手,坚决杀之而后快的同时,问一句,我们的社会到底怎么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事?我们还是那个曾经老引以为豪的文明古国、礼仪之邦吗?

   一直想不通周喜军为何偷了车还要掐死才两个月大的婴儿?面对社会的畸形、人性的冷漠和泯灭,我们需要反思的是,一个民族灵魂深处应该有一种信仰的东西来约束着大家的道德底线和处事原则。可是如今的社会,有吗?一个被金钱欲望统治了的灵魂,还有什么事做不出来?还有什么事将会做出来?

   犯罪嫌疑人周某在他屈服于正义之前,或许没有想到一个小小的婴儿能牵动那么多人的心。其实就正常逻辑看来,他完全不用考虑这小小婴儿能作为证人的角色去指证他的盗车之举,那怕是无耻地丢弃一旁,或许孩子还有被路人救起的可能,恐怕也比徒手掐死要来得人性些,对于一个48岁的成年人来说,能有开车的技能,也就应该有如此浅层次的认知常识。然而最终结果竟然是婴儿无情地被掐死在襁褓之中。坦白说,这极大地挑战了很多人的心理承受能力。
  不禁要问,是什么造就了一个如此畸形残忍的恶魔?从案件本身来看,此事的发生极具偶然性。周某极有可能仅仅是路过那个未熄火的汽车旁边,顺便干了件顺手牵羊的事情。对于后座上的婴儿,也许刚开始的时候就不曾注意。等开到一半时婴儿的哭闹之声,终于让他发现车上还有其他人,多半是恐慌和畏罪心理使其大脑短路,干出了这件极端罪行。从事后周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情节来看,此人恐怕还不能和周克华、张君等悍匪惯犯划上等号,但是其罪行依然是让人发指,如果走上法律程序的话,此后余生必将难见天日。
  周某犯罪行为的可怕之处就在于其扩散效应,在整个长春甚至整个国家的人都希望婴儿能活下来,并且都在默默祈祷之时,这样的噩耗传来,对于人们、社会的杀伤力可想而知。人们不知道为何在文明社会还会有如此禽兽之人,以后一系列的深思、反省乃至唾骂也必将接踵而至。经常唱着“让人间充满爱”,但是还会发现依然是有“没有心的沙漠、没有爱的荒原”。这也给大家提了个醒,即便社会发展到怎样地步,依然不能忘记还是有人并未把身上的兽性蜕化完全。
  对于犯罪嫌疑人周某,如何从人变成魔,其心理到底经过怎样的历程,也将会被舆论关注。


(责任编辑:www.exinli.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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