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窃癖属于意志控制障碍范畴的精神障碍。其表现是反复出现的、无法自制的偷窃行为,虽屡遭惩罚而难于改正。这种偷窃不是为了谋取经济利益,也不具有其它明确目的(如挟嫌报复、窃富济贫或引人注意等),纯粹是出于无法抗拒的内心冲动,据此可与一般偷窃行为相区别。 从1996年至2013年初,陈某先后因盗窃被劳教、判刑不下十次。2012年8月,陈某刑满释放,半年后又锒铛入狱,释放后很快又因扒窃被拘留。近日,海沧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犯罪依法批捕陈某。
衣食不缺的陈某为何会屡次盗窃?原来,他患有偷窃癖,这是一种心理疾病。患者在冲动控制障碍下出现偷窃行为,其偷窃目的不是为了偷窃物的经济或使用价值,偷窃前无计划,遇机会就偷,偷后心理上会得到一种满足,且都是单独作案。 |